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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 出国游遭遇潜规则,67岁老人要多交2000元钱?出行前病倒临时解约,旅行社收20%违约金应不应该?网购低价旅游产品是否靠谱?昨日,本报“3·15”维权直通车邀请武汉市旅游局质监所所长周俊接听热线,为市民在旅途中遭遇的问题答疑解惑。
出发前临时违约扣费要明细
昨日早上9点,活动还未开始,就有热心读者打进热线咨询。一位家住青山的市民称,去年6月她和老公一起报名西藏游,临出发她突然病倒,住院了20天无法出行,但是旅行社收取了20%的违约金,两人一共2000余元。“我也不是故意违约,因为身体的特殊情况实在不能出行,旅行社能不能人性化处理呢?”
周俊: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退团属于违约,建议协商解决,由旅行社出具收取违约金的明细。昨日下午,市旅游局出面调解,旅行社收取了已经预定的火车票客房的退票费用,将为其出示明细。
特殊人群加收费用属违规
“退休了好不容易有时间去出国玩,问了几家旅行社因为我年纪大了要加收2000元。”67岁的李婆婆打来电话反映,她和几个朋友打算4月份去澳洲旅游,咨询旅行社后得知,因为年龄偏大,定价15000元的线路要收她17000元钱。李婆婆表示自己身体很好,也不需要特殊照顾,同样的线路加收钱不合理。
周俊:旅行社对特殊人群加收费用的陋习存在已久,老人、小孩的消费能力有限,地接社导游可拿的提成相对少了,所以要增加他们的费用。行程费用增加要征得游客同意,如果强制加收是国家旅游局明令禁止的,属于违规,消费者凭有关证据投诉,经核实后将责令退还并对旅行社进行处罚。
遭遇强制消费留证据
刘女士打来电话投诉,去年3月,她参加了一个18人的旅游团去泰国旅游,原本合约签订好了线路,中途导游提出要增加景点,每人多交1400元钱。“我们不同意,导游就放狠话,考虑在异国他乡为了保障人身安全,才不得已交了钱。”刘女士称,游览过程中发现增加的行程多属于免费景点。回国后,要求退款,但由于是散客拼团,旅行社分社和总社互相推诿,不予受理。
周俊:更改线路增加景点要征得游客书面同意,加收费用也要给予凭证,遭遇强制消费情况的游客要留下证据找职能部门进行投诉。
网购旅游也要签合同
“网上有许多低价旅游产品是否靠谱?”最近想要出门旅游的孙先生打来电话咨询,网购旅游产品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周俊:目前网络上有许多低价的产品吸引消费者,低价团的服务质量标准缺少保障,可能增添许多自费项目,消费者购买时应权衡好,尽量选择正规旅行社,格外留意价格过于便宜的旅游产品的可信度,确认出售产品的商家是否有正规的旅行社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