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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 清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前土家苗寨的婚姻是自由的,青年 男女通过唱山歌, 参加摆手舞、赶集、庙会等活动相互认识,谈情说爱结为夫妻。以后受汉族风俗影响,婚嫁秉 父母之命,媒约之言,但仍保留有本民族的习俗.结成婚姻一般须 经历“求亲”、“踩屋场” 、“定婚取的‘八字’”、“迎亲”等过程。土家男女青年结婚这天,新郎、媒人、执事等率乐队、轿队、嫁 妆到女家迎亲。 女方执事用桌子拦在大外不许男方人进门。男方执事即上前与女方执事互相敬酒、点香燃烛 后,开始问答式对话,给女方执事送红包(礼行钱),乐队三吹三打后“拦门”仪式即告结束。 进入堂屋后,新郎拜见岳父母及长辈。岳母拿出新衣、新帽、新鞋给新郎穿,叫“妆郎”。女方长辈每人送给新郎一段布,讲些吉利话祝贺,新郎一一鞠躬致谢.
开席前新郎要给厨师和帮忙的人馈赠红包。待厨师端出丸子菜后,新郎便离席告辞回家。
新娘上轿前由兄长(无亲兄长者,由血统最密切的叔伯兄长)从内房背进堂屋,拜别祖先后再坐 上轿,并向轿上撒五谷和筷子(以示快生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