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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中,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备受关注。涉及12.8万个贫困村、7017万贫困人口,如何完成这一艰巨的任务?《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给出了答案: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因人因地施策,提高扶贫实效。
“到2020年,通过产业扶持,可以解决3000万人脱贫;通过转移就业,可以解决1000万人脱贫;通过易地搬迁,可以解决1000万人脱贫,总计5000万人左右。还有2000多万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可以通过全部纳入低保覆盖范围,实现社保政策兜底脱贫。”在关于《建议》的说明中,习近平总书记给出了扶贫工作路线图,而贯穿其中的正是精准扶贫的理念。
我国20世纪80年代以县级贫困区域为扶贫单位,2001年划定15万个村级贫困区域,2011年划定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扶贫的对象长期是区域,对每一户、每个人的具体关注是缺乏的。而精准扶贫,指向的正是一个个具体的贫困家庭和贫困人口。
对精准扶贫而言,科学的工作流程是基础,主要包括精准的识别、帮扶、管理和考核四个环节。精准识别,要求贫困人口该扶的必须扶;精准帮扶,要求根据贫困户具体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办法;精准管理,要求实时跟踪、评估扶贫效果,进而及时调整扶贫政策;精准考核,着力于扶贫政策成效、项目执行的科学公正评估。
目前来看,精准识别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2014年全国共识别贫困村12.8万个、贫困人口8800多万,全国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已经全面完成。信息化、动态化的管理,使扶贫到村、到户有了可靠的基础。而在具体的识别过程中,一些地方的方法创新,则让数据之外更有了感性认识。比如,贵州省威宁县迤那镇总结出“四看法”:“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动力强不强、四看家中有没有读书郎。”
在贫困对象精准识别的基础上,扶贫政策的实施效果、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扶贫对象的发展变化等,更需要定期、精准的评估。今年,国务院已经委托中国科学院就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和存在问题进行了第三方评估。科学、专业、客观的评估,对于掌握真实贫困情况、调整扶贫政策具有重要意义。笔者认为,今后应更多引入第三方评估,可逐步放开贫困人口识别、扶贫项目设计、扶贫绩效评估等领域。
从造成贫困的原因看,有因自然条件恶劣引起的区域性贫穷,如高寒地区、偏远山区,有因突遭变故造成的因病、因灾返贫和因自身智力、能力等造成的穷困。前者的特点是整体性和集中性,后者的特点则是分散性、点式分布。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六个精准”,即“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只有通过改革和创新加快精准扶贫的步伐,才能最终“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