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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化导游体制改革加强导游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张家界导游体制改革启动线上、线下试点导游报名工作。
一、报名时间:2月16日至26日
二、报名方试:自愿报名、旅行社推荐、协会邀请。
三、报名条件:在张家界注册一年以上,持有国家导游证、按时年审,且近两年无有效投诉的导游。
四、提交资料:1、填写张家界试点导游申报表。2、身份证、导游证、资格证复印件。3、二寸免冠正面标准证件照。将电子版发送到:34803058@qq.com
五、市旅外委导培中心及导游分会,将根据报名情况、从业记录等方面择优录取,首批参与试点执业导游不超过100名。
联系电话:0744-8388009、8208978
张家界市旅游协会导游分会
2016年2月16日
作为深化导游体制改革、加强导游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导游自由执业试点自2016年5月提出以来,引起了旅游业内业外的广泛关注。
投向该试点工作的目光中有期盼、有犹豫,有踌躇满志、有焦虑迷惘,有跃跃欲试、有冷眼观望。
但无论以何种眼光看待试点工作、无论以何种态度对待本次改革,改革大幕已经拉开,试点工作已经启动。
对于导游自由执业,身为导游的你到底了解多少,体制的变革又会使得导游与旅行社、游客、执业平台、旅游部门之间的关系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呢?一起来了解一下。
1、导游与旅行社:从“单一委派”到“双向选择”
《旅游法》规定:导游必须由旅行社委派才能执业。也就是导游通过其它主体委派执业,是违法行为。
改变这一隶属关系,是导游自由执业改革的核心,使导游不在再受制于旅行社这“单一渠道”,可以通过旅行社、网络平台、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A级景区游客服务中心获取执业机会。
哪里有市场,哪里就有脚步声。因此,开放导游自由执业,在一定程度上可视为“事实确认”,认可自发的“市场创造”。
导游自由执业催生了导游与旅行社的新关系——从“单一委派”到“双向选择”、“自由执业”。
其一,导游从旅行社中解放出来,通过线上平台或线下机构,与游客建立更加直接的供求关系,解除或削弱了导游对旅行社“人身依附”和“利益依附”。
其二,旅行社也从“养导游”中解放出来,通过互联网平台选择适应自身的优秀导游,或者根据市场的临时性需求,便捷地获得导游服务,不被强制性和导游签订长期雇佣的劳动合同,也就降低了经营成本。
导游自由执业改革,有利于打破固有链条关系,使导游由服务链末端向前端转移,导游成为一定的市场要素独立发挥作用,靠优质服务、知识专长获得执业机会,形成正向引导的市场导向,有利于打破“不合理低价游”固有利益链条,倒逼旅行社转变低价的竞争模式。
2、导游与游客:从“指定派遣”到“自主选择”
导游作为一线服务的提供者,也就是游客与导游不能建立直接的供求关系、导游不能直接接受游客的选择,直接面对游客的评价,也就难以经营出自己的品牌与服务特点。
但是,我国散客趋势越来越明显,团队游占比越来越小,全国注册导游证的人数约80万人,其中旅行社长期聘用导游不到20万人,约占持证导游不到29%,旅行社提供导游就业的岗位十分有限。游客快速增长的出游选择,并没有多少投注到旅行社上。我国旅游业快速发展带来的“红利”,并没有多少“外溢”到旅行社上。
有怎样的市场格局,就必须有与之对应的公共管理。跟团游的萎缩,自由行的兴起,都要求导游群体摆脱僵化的隶属关系、摆脱“旅行社委派”的工作模式,转而以个体化的优质服务,来满足游客关于精致旅游的期待。
导游是由其工作性质的相对独立性、服务的相对专业性决定的,主要聚集于专业性讲解与向导工作,在旅游业深度细分的背景下,导游自由执业,意味着导游服务,回归以游客满意为中心的价值导向,无疑是对导游个体价值的再发现。
3、导游与执业平台:从“单一途径”到“多元渠道”
导游服务存在供给侧结构性矛盾。导游依附旅行社,信息接收渠道较窄,通过线下旅行社找到的需求有限;另一方面自助游客人与旅行团需要导游服务,却找不到相应导游。
导游自由执业旨在改变这一现状,使旅行社不是唯一的委派主体,让更多主体配置导游资源。日益普及的移动互联网正深入改造传统行业,导游通过互联网平台宣传自己,提供导游和讲解服务,可以接到更多的工作,同时让游客更加便捷地找到导游,这就消除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
“互联网平台+导游”是旅游业的新风口。通过互联网等媒介达到供求双方的直接连接,构建充分利用闲置资源的“分享经济”,填补了市场对于某些产品或服务的巨大需求的不足。互联网平台控制了市场较大的份额,将拥有更强的议价定价能力,更大的话语权。
导游自由执业是一种全新的利益分配标准,也是一套全新的利益激励方式,导游群体在整个旅游产业链中的存在感与话语权,都会获得极大提升。其它环节的“议价权”不强,“话语权”不强,各种交易将受制于互联网平台企业。
4、导游与旅游部门:从“单一执法”到“社会监督”
传统的监管是这样的,导游为游客提供服务,监管部门来监管,也就是导游提供什么劣质的服务,只要监管部门不知情,不掌握证据,游客的利益受侵害就难以得到保障,导游的行为就难以被处罚,违法成本也就较低。
怎么让接受服务游客对提供服务的导游进行监督、评价,让利益关联者相互监督,才是最好的管理方式。导游和游客相比,游客是大多数,导游和监管人员相比,导游是大多数。用少数监管多数是难题,怎么用多数监督少数,才是监管的最大利器。
为此,把游客的积极性调动起来,让无数游客一起参与点评,就描绘了导游的执业轨迹、服务优劣,从这条轨迹去判断一个导游的服务质量,总比一次两次的印象来的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