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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旅游和外事侨务局今日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0名旅游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对全区旅游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此举旨在发挥社会各界对旅游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作用,优化旅游发展环境,促进依法行政。
旅游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采取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形式,并填写《旅游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申请表》,并附相应的证明材料,选聘报名时间截至3月15日。资格条件是:具备良好的政治和法律业务素质,能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办事公正,作风正派,崇尚廉政文化,廉洁从业、拒腐拒贿,具有律己之心;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性强,敢于同影响我区旅游秩序的各种违法行为做斗争;重视和支持旅游法制建设,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敢于依据职责依法实施行政执法监督。
旅游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有:有权对旅游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作风、执法水平等进行监督; 有权反映与旅游行政执法工作有关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权要求区旅游相关执法机构给予答复;积极参加区旅游相关执法机构组织召开的义务监督员座谈会和组织的明查暗访活动;对旅游行政执法机构开展的对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和各项服务以及管理对象较为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工作积极主动,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义务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定期、不定期或随时向区旅游行政执法机构或其上级机关反映有关情况,提供信息;关注旅游秩序管理、关注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游览安全。对涉旅企业经营行为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有举报的责任和义务,并要求区旅游相关行政执法机构及时查处。
义务监督员一经审查通过,将由武陵源区旅游和外事侨务局发放旅游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监督证》,聘期为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