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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记者获悉,根据张发改价调〔2017〕99号文件(关于市城区新能源公交车夏季票价的批复),5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张家界市城区新能源公交车执行夏季票价。
具体为:市城区(含武陵源区)新能源公交车(永定城区1、2、3、4、5、6、7、8、10、13,武陵源城区1、2、3、5路)执行夏季票价2元/人次。其他普通公交(永定城区9、11、12路,武陵源城区4路)仍执行基本票价1元,实行分段计价,不得收取空调费。调价后的公交车当车内夏季气温达26℃及以上,开放冷空调,冬季气温低于10℃及以下,开放车内暖气或热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