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8
浏览针对近期频频发生的多起旅游纠纷,石家庄市旅游局昨天紧急发布十一出游消费警示,消费警示结合4个发生在旅游过程中的经典案例,对市民在黄金周旅游时需要特别注意的一些问题进行了专门提醒。-->
网上报名旅游存在被骗风险
案例回放:市民何女士准备去青岛日照游玩,在网上查到石家庄一家旅行社网站,并通过网络与实习导游刘某进行了咨询。随后何女士又到旅行社进行了现场咨询。双方达成旅游意向后,导游刘某说,夏秋季是青岛的旅游旺季,需要提前预交酒店客房定金,随后何女士便把1500元直接汇到了刘某朋友的个人银行卡上。刘某向旅行社提交了500元客房定金后,便人间蒸发,何女士的1000元也不知去向。
旅游提醒:根据《导游员管理条例》,坚决不允许导游私自收取游客团款。市民外出旅游,无论报名还是旅游途中,凡是旅行社工作人员、导游收取的旅游合同之外任何费用,都要一一核实,确认无误后再交纳,否则可以拒交。即使某些项目需要交纳定金,必须索要加盖旅行社财务章的收据。
网络咨询报名旅游时,最好不要交纳任何费用,一定要到旅行社办公地,验看旅行社“三证一险”(即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和旅行社责任险)后,再现场交纳团费索要收据,尽量不要通过银行或网络汇款。
旅行社和车队有纠纷游客不要垫钱
案例回放:承德11名游客报名参加了石家庄某旅行社组织的山西精品3日游,因为出发前旅行社和旅游大巴未结清包车费用,导致司机迟迟不肯发车,并中途多次变更行程,致使游客游览时间大大缩短,平遥古城只转了不到半个小时。第3日游览悬空寺和云冈石窟时,因路途遥远,司机提出要加400元车费,旅行社不同意,双方僵持很长时间,最后游客出资垫付,才重新成行,但只游览了一处景点天就黑了,游客未能游览云冈石窟。
旅游提醒:近期石家庄发生了多起由于车费原因,引发景点缩水、绕道增加费用、不开空调等系列问题,影响旅游质量,最终导致游客和旅行社发生纠纷。为防患于未然,游客在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类似细节问题予以明确,避免旅行社和车队相互推卸责任,也为将来的投诉保留证据。在旅游过程中,出现类似问题,游客应主动劝解双方,化解矛盾,不要参与纠纷,更不要垫付费用。
特殊人群外出旅游要带齐“两证”
案例回放:刘女士带孩子去北京欢乐谷游玩,在报名时咨询,工作人员告知并没有儿童票,刘女士缴纳了团费216元。而随团到北京欢乐谷时,欢乐谷的工作人员告诉刘女士有儿童门票。刘女士询问旅行社,旅行社告诉刘女士,团费是按照团体票的价格订的,已经非常优惠,所以没有儿童团费,而且在购票时,刘女士也并未告知购买儿童票。最后刘女士投诉到质监所。
旅游提醒:由于十一黄金周是出游高峰,各种特殊人群,如小孩、老人、军人等群体都享有国家的优惠政策,但每个景区对于各种人群的优惠政策不一致,石市旅游质监所所长邢文海提醒,特殊人群在出游前应该先问清景区和旅行社的政策,在合同中标明。此外,特殊人群在出游时一定要带齐“两证”(身份证和老年证、军官证等优惠证件)。由于不同的景区要求不一样,如果由于自身携带证件不齐全而导致无法享受优惠政策,游客应当予以谅解。
旅游途中金银首饰不要乱买
案例回放:胡女士和朋友一起去华东五市旅游,在购物店中花500元购买了铂金项链。胡女士平时就非常喜欢购买各种金饰品首饰。而此次购买的项链她认为样式和款式都非常好,而且商家也承诺百分之百纯金打造,胡女士认为买到了心仪的项链。返回石家庄后,胡女士连续佩戴了两周后发现,项链开始变黑,就去经常去的珠宝售后维修店进行清洗,可是店家告诉她,链子是纯银镀金的,所以发黑。胡女士一向认为自己是鉴定专家,却不想被忽悠了。
旅游提醒:邢文海提醒,石市游客在南方地区购买金银首饰类的投诉多一些,主要以铂金为主。“黄金大家都能够分辨,所以目前基本没有投诉。而铂金不好辨认,成为不法商贩的目标。”他提醒游客,在购买金银饰品和玉器时,如果不好辨认,最好不要购买,以免上当受骗。
“现在骗子的骗术越来越隐蔽,以假乱真的手段越来越高明。”邢文海说,而游客被骗后,由于地域原因,维权成本较大,往往就会放弃维权。他提醒,游客如果没有十足的把握,不建议购买。此外,在海南、云南等旅游区景点购物时,砍价最少照五折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