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5
浏览
“雷法官您好!我母亲3月4日回家后这几天身体恢复得比较快,她现在的心情已经好多了,脸上已经有了笑容,真的多谢您们了……”
2017年3月8日上午8点27分,雷清波同志接听完肖叶女士千里之外打来的电话后笑了:3月3日晚上五个多小时的调解换来了受伤游客的满意,工作没有白费力气!
3月3日上午11点左右,湖南湘乡的游客钟南和湖南邵阳的游客江波站在世界自然遗产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十里画廊猴园一起观看弥猴时,突然一只成年弥猴从树上跳下向游客站立的位置跑来,引起游客阵阵惊慌。在退让过程中,年近六旬的钟南不慎摔倒在地,导致右脚骨折和腰部肌肉扭伤,经医院救治后医生开出医嘱:需专人护理全休两个月。钟南认为站在旁边的江波在躲闪的时候撞了她一下,故要求其赔偿误工、护理等费用5000元,江波认为自己在弥猴袭击时受到了惊吓,也是受害者,不同意予以赔偿,双方争执不下,经相关部门出面调解成效不大。钟南于下午5点左右打电话向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提出立案请求。
接到钟南电话后,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旅游速裁法庭一边派人办妥立案手续,一边派出四名法官用时不到5分钟就赶到了三公里外钟南晚上居住的御笔峰宾馆,现场倾听钟南和江波的陈述,向旅行社带团领队和导游了解有关情况,并到救治医院了解接诊就医状况。在查明基本事实,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提出建议:游客因景区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遭受弥猴袭击受到意外伤害,无条件应该得到及时治疗和足额赔偿;本案赔偿责任理应由景区经营者承担,同时基于旅游服务合同,受伤游客也可选择要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至于站在旁边的游客对跌倒行为应承担的责任,最终亦应由景区经营者或旅行社来承受;基于在本起纠纷中所涉及到的旅行社所购买的旅行社责任保险,游客在进入景区时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以及景区经营者购买的景区责任保险均出自于同一家保险公司,可否同意由法院出面请景区经营者、旅行社、保险公司共同派人参加,尽可能一次性妥善解决问题。
法官长达近一个半小时的法律释明和耐心劝解打消了钟南和江波的顾虑,两人表示愿意接受法院的调解建议。法官立即用手机向景区经营者景区管理局、旅行社和保险公司的负责人通报案情,简要说明法院化解纠纷的思路,要求他们尽快派专人赶到御笔峰宾馆,齐心协力解决好因“齐天大圣”袭击游客而引发的纠纷。
景区管理局、旅行社、保险公司的负责同志对法官在下班之后仍出面调处旅游纠纷表示谢意,立即派出得力人员赶到受伤游客所在的宾馆。在法院的主持下,最终五家达成调解协议:一、景区管理局和旅行社对钟南因弥猴袭击而受伤赔礼道歉;二、保险公司承担钟南全部医疗费;三、保险公司赔偿钟南其他全部损失人民币玖仟元整,现场立即支付;四、江波自愿当即给予钟南经济补偿人民币伍佰元整。
晚上十点半,法官一行四人历经五个多小时连续工作后,踏上回家的路。钟南老人不顾他人的劝阻,双手杵着拐杖步履蹒跚地跟在法官乘坐的警车后面,送别法官。法官三次下车劝阻后,钟南老人才慢慢停下送行的脚步……